梁啟超先生曾在《少年中國說》中提到“少年強則國強。”
兒(er) 童是祖國的未來,是民族的希望。在當今世界,隨著經濟全球化和新技術創新的快速發展,綜合國力的競爭(zheng) 日趨激烈,提高國民素質,儲(chu) 備適應新世紀發展的人才,必須從(cong) 兒(er) 童早期教育入手。培養(yang) 德、智、體(ti) 、美、勞全麵發展的兒(er) 童對社會(hui) 的前途發展至關(guan) 重要。因此,為(wei) 青少年營造一處健康、有意義(yi) 的活動場所是十分必要的。
高科技的發展潛移默化地改變了人們(men) 的生活方式,手機、電腦等電子產(chan) 品為(wei) 人們(men) 的生活帶來便利的同時也充斥著孩子們(men) 的世界。很多家長反映如今的兒(er) 童迷戀於(yu) 網絡遊戲。這對孩子視力和智力的發展的阻礙自然不必多說,過分局限於(yu) 自身的小範圍活動還會(hui) 減少孩子與(yu) 同齡人和社會(hui) 的接觸機會(hui) ,削弱孩子對外界環境的適應能力。
當今社會(hui) 的生活節奏日益加快,導致人與(yu) 人之間的聯係和交往越來越少。兒(er) 童也受到大環境的影響,不能與(yu) 自然親(qin) 密接觸。再者,兒(er) 童的升學壓力增大,能夠給孩子的自由支配的時間越來越少,從(cong) 而導致兒(er) 童由於(yu) 缺乏戶外活動而產(chan) 生的種種問題,使身心健康受到極大威脅。兒(er) 童不同於(yu) 成年人,隨著年齡的增長,其生理、心理和行為(wei) 特征也在不斷地發生變化,在兒(er) 童成長過程中,他們(men) 的行為(wei) 習(xi) 慣需要我們(men) 給予幫助、指導和關(guan) 心。
《日內(nei) 瓦兒(er) 童權利宣言》提出:“兒(er) 童有享有遊戲和娛樂(le) 充分機會(hui) 的權利,各種遊戲娛樂(le) 必須與(yu) 教育保持同一目的,社會(hui) 和主管機關(guan) 必須為(wei) 促進兒(er) 童對這種權利的享有而努力。”該宣言對兒(er) 童的權利,尤其是兒(er) 童遊戲權利的闡述,十分明確。關(guan) 心和愛護兒(er) 童是全社會(hui) 應盡的責任和義(yi) 務。
建設兒(er) 童遊場地的目的即是通過戶外活動接觸到大自然,接觸到其他的同齡人,在遊樂(le) 的過程中積累知識,發展智力,培養(yang) 他們(men) 的交往、探索、創造能力,對於(yu) 緩解兒(er) 童精神壓力,培養(yang) 其興(xing) 趣愛好,並且學會(hui) 與(yu) 他人友好相處。隨著兒(er) 童活動幅度的增大,身體(ti) 的協調性也逐漸增強。
在公園的活動過程中,兒(er) 童近距離接觸各種動物、植物,開闊視野,積累相關(guan) 的知識,促進兒(er) 童智力、體(ti) 力發展,對提高兒(er) 童綜合素質有著積極的意義(yi) 。
另外,孩子在與(yu) 其他同齡人交往的過程中,能夠建立起真摯的友誼,學會(hui) 分享,懂得相互關(guan) 心,相互幫助,培養(yang) 孩子們(men) 的集體(ti) 感、責任感和合作精神。
遊樂(le) 活動能夠讓孩子們(men) 從(cong) 枯燥無味的“灌輸式學習(xi) ”中解脫出來,寓教於(yu) 樂(le) ,鼓勵孩子嚐試未知的領域,培養(yang) 創造的勇氣和能力。同時,還能擺脫孩子對父母的依賴心理。寬闊的活動場地為(wei) 孩子提供自由的表現機會(hui) ,沒有了家長和老師的過多幹預,孩子們(men) 能夠充分發揮自己的潛能,培養(yang) 獨立生活的意識,逐步適應社會(hui) 。